关于开展首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2-06-13 10:36

全院师生: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希望共青团“自觉担当尽责,始终成为组织中国青年永久奋斗的先锋力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深大青年师生“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经学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决定开展首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目的

   弘扬“脚踏实地、自强不息”的深大精神和“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深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师生不断进取开创、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深圳大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和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培养和塑造青年骨干人才和青年模范典型。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积极投身深圳大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和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的工作学习,在发扬践行新时代深大精神方面堪为楷模,具备(不限于)以下先锋特质(一项以上):

“闯”——在具有竞争性、开拓性工作学习中取得高层级标志性成绩;

“创”——在本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性的重大成果或在学校创新型工作学习中取得重大成绩;

“扛”——在岗位上主动挑重担、扛重任,甘于奉献、乐于支撑、善于协同,出色履职、业绩突出,备受赞誉;

“善”——积极参加公益服务,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勇”——在重大斗争或急难险重关头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做出重要贡献。

   3.个人奖项评选对象是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中国青年。集体奖项评选对象的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80%以上。

   4.评选对象个人(或集体成员的主体)的工作(学习)关系在深圳大学或在深圳大学工作、学习一年以上。

   5.个人奖项评选对象应曾获校级以上荣誉。

   6.评选条件中的年龄和时间截至2022831日。

   7.已获全国和省市级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面向全院师生、基层团支部开展人选推荐,由院团委择优申报。在推荐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学习)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高峰学科建设、双创人才培养、重大工作攻坚克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校责任担当、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师生代表。

   2.推荐的人选(集体)要突出新时代特征,突出家国情怀、突出担当精神,突出奉献意识,避免过度自我设计自我包装,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3.各团支部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要指定专人负责核查申报材料所涉及事实、数据、信息以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学工)部门、群团组织和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推荐人选(集体)应在公文通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群众实名反馈意见和反映问题要逐一认真核查确认。

  4.院团委将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集中展示新时代深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做新时代的弄潮儿,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

  5.推荐名额:我院推荐1名青年教职工人选、1名青年学生人选(本科生或研究生)和1名青年集体人选。

  6.请有意愿申报的个人/集体,616日(星期四)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含可编辑电子版word文档和签章扫描版PDF文档)以邮件方式发至xxjun@szu.edu.cn(邮件名:姓名/集体+“深大青年先锋”申报)。

  7.工作联系人:肖老师,26538959

特此通知。


附件:

1.首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个人)申报表

2.首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集体)申报表

3.事迹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