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出国(境)前需办理保留党组织关系手续
请填写附件《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境外有关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申请表需由申请人手写签字、支部书记手写签字,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
二、党员回国(境)后三个月内需办理恢复党组织关系手续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见附件2),请填写附件《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附件3),并附上《恢复党组织关系申请书》(附件4,如果是预备党员则需同时写明申请恢复预备期)、2个证明人的证明材料(需证明人手写签字,参考模板见附件5、6)、思想汇报(留学期间的,每半年1篇,落款处手写签字)。
审批表需经支部书记手写签字,审批表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
备注:证明人一般应是与申请人有在国外共同学习或工作经历且没有近亲属关系的回国人员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或者是我驻外使领馆或驻外中资机构(企业)工作人员中与其没有近亲属关系的中共正式党员。
以上出国(境)党员办理保留或恢复党组织关系手续的材料请交至汇文楼2333肖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xiaoxiaolu@szu.edu.cn。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