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圳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结合《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体系构成和申请流程(此非常重要,务必认真阅读)
1. 请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14日晚23:59前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奖学金】模块的【评选条件申请】处查看义工时数据,系统已匹配志愿深圳义工时,若不足28小时,可进行i志愿义工时填报。请注意必须填报2024.9.1-2025.8.31之间的义工时,且须剔除数据来源为志愿深圳的部分。请同学们诚信为本,提供截图或导出的PDF文件作为证明,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 申请流程见附件一。
二、评定工作原则
(一)将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纳入统一的奖学金评选体系,统筹规划、同步评选;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也将同步进行。
(二)申报各类奖学金,均需满足相应奖学金文件中规定的评选资格条件。
(三)学校奖学金按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四)学生参评学校先进个人奖项,不影响参评国家奖学金或校外单位所设的奖项及奖金(设奖单位另有要求除外)。
(五)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以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身份参与学生工作的原则上不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
(七)学院申报提交后,一旦发现评选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其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不如实填写获奖等级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1. 各班参评总人数按照2024-2025学年度内非毕业班全日制在校学生总人数来计算。
2. 评选过程中,学院按照既定评选工作原则。
3. “优秀学生干部”中党政工团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单列指标(包括团委、宣传部和学生部等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学生提交的《深圳大学单项先进个人奖学金申请表》需由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做出评定。各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评获奖名单、学生申请材料提交给各学院,以便学院汇总、公示、上报获奖学生名单。
4. “特殊贡献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评定,学生无须申请。
四、其它情况说明
1.转院生的参评规定:已在转入学院修读满一学期的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占学院名额;在转入学院修读不足一学期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评,占原学院名额。附件中的成绩排名为系统导出,没有排除转专业学生,参评请对照绩点排名。
2.在校不满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参评。一学年不满15学分者不参评。
3.交换生成绩以原始分换算回学校绩点,再根据排名参评。
4.原则上,所有申请材料申请时,可以先不附成绩单,但交换生须附交换学校成绩单。
5.附件三修订了往年奖学金评选细则。
6.该年度有不合格课程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五、详情可以阅读学校公文通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556799
六、相关在线文档
1. 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信息采集表https://szumath432.mikecrm.com/ld3j5wL
2. 先进班集体奖学金信息收集表https://szumath432.mikecrm.com/06N11Ft
3. 有论文者须于在9月20日前填写学术论文信息,由学院汇总表发给学生部,学生部将交至图书馆集中检索(逾期未交请自行前往图书馆检索)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