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精神,根据《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深圳大学关于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要求,推进“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工作,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明确班级团支部的组织设置和工作职责,强基固本,上下联动,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以扎实的基层团建推动在班级层面开展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成长引领、帮困维权。
二、组织设置和职责
(一)组织设置
团支部委员会(简称团支委)由6名委员组成(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只设3名委员),由班级团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设置:
团支部书记(必须团员)1名、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必须团员)1名、学习委员与双创委员(必须团员) 1名、健康与职业发展委员(兼男心理委员) 1名、组织与志愿服务委员(兼女心理委员) 1名、宣传与权益委员1名,共计6人。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构建班委委员(学习委员与双创委员、健康与职业发展委员(兼男心理委员)、组织与志愿服务委员(兼女心理委员)、宣传与权益委员),班委委员的分工由团支部委员会统筹安排,在团支部委员会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团支委委员和班委委员共同组成班级学生委员会(简称“班委会”)。
(二)工作职责
1.理论、政策与时政学习: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法治与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专题学习等教育活动。
3.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4.成长成才服务: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实习实践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专业与双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心理普查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职业规划与生涯教育活动、就业升学指导与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体育锻炼与竞赛活动等,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5.帮困维权与维护稳定: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团员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6.推荐推选团员代表:根据班级团员大会的授权推选出席上级团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根据班级学生大会的授权推选出席上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参加各类咨询、申诉、征求意见机构和会议的学生代表。
7.班级事务:学籍学情统计,教学与学业事务,班费收缴与管理、资助事务、医保事务、生活事务,其他班级事务。
8.牵头推进班团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会同班委委员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评优评先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岗位分工
1.团支部委员会带领班委协同开展工作。
2.团支部的组织、宣传等团内工作必须由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
3.除讨论团内工作时由团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会议进行议事表决外,团支委和班委一般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
4.职责
(1)团支部书记职责:工作统筹、召集团员大会和班级大会、召集支委会和班委会;
(2)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职责:学籍学情统计、班费收缴与管理、资助事务、医保事务、生活事务等班级事务;
(3)组织与志愿服务委员职责:基础团务、入党推优、选举工作、评优评先、评议考核等;
(4)学习委员与双创委员职责:教务与学业事务、学科与双创活动、职业规划与生涯发展服务等;
(5)健康与职业发展委员职责:心理健康教育、文体活动、疫情防控等;
(6)宣传与权益委员职责:理论学习与思政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团支部委员和班委委员在各自分工负责的工作中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1.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阅读工作通知,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
2.及时通过会议或通信群向团员和学生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政策文件、通知通告、信息新闻,做好政策解读和意见反馈,重要的事项应当逐一确认相关人员对信息的知晓。
3.在分工负责领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和组织参加相关会议、讲座、学习、讨论、竞赛、活动、评议、选举、意见征集等工作。
4.在分工负责领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填报数据、撰写材料、统计报表、收缴经费、申办事务等。
三、选举和产生办法
1.团支部委员会负责在每学年初第一个月内牵头筹备和召集班级团员大会和学生大会,组织做好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领导大会选举工作。
2.新生班级在班级组成后,由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辅导员通过查阅档案、考察表现、征求意向、谈心动员等过程,从班级团员中选定3人组成班级团支部临时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在新一届团支委和班委正式产生前,负责团支部和班级的日常工作,并筹备在一个月内召开团员大会和学生大会,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和组建班级学生委员会。
3.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一般应当采用差额选举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团支部委员会要重点面向班级当中的党员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遴选团支委委员候选人,在动员和提名委员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充分听取班级团员和全体同学的意见,结合政治素质、个人表现、服务意愿、群众反馈、专长特长等因素,兼顾性别、生源地、民族、住宿片区等人员结构综合考虑。在必要时,可以采取线上问卷的方式征求意见。
5.班级团员大会和学生大会一并召开,一并选举。在选举中,选票分为团员选举人票和非团员选举人票两类,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纸张印制以方便分别统计。在选举中获得团员选举人票数较多且达到应到会团员选举人半数的团员被选举人当选为团支部委员。当选委员中,获得团员选举人票数最多的担任团支部书记,获得学生(包括团员和非团员)选举人票数最多的当选为班长。当选的团支部书记和班长不是同一人的,当选的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7.班级团员大会和学生大会可以通过决议的形式授权团支委和班委分别推选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8.新选出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遴选若干名班委委员,向全体同学公布名单。
9.团支委委员和班委委员出现空缺或出缺的,可以调整分工不进行补选或补充,也可以进行届中补选或补充。届中补选可以采用线上投票方式进行。
四、评价和激励措施
1.团支委委员和班委委员必须带头注册成为志愿者。
2.担任团支委委员和班委委员的工作可以认定为志愿服务工作。
3.团支委和班委可根据专项工作的需要招募班团志愿者。班团志愿者的工作可以认定为志愿服务工作。
4.团支部委员、班委委员、班团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类别为“基层班级服务”。
5.“基层班级服务”按照固定档次进行服务时数的认定,每学年初评定一次。基层班级服务的每学年时数认定分为10小时、20小时、30小时、40小时共四个基准档次,由“两委”集体讨论给予基准档次评定。同时,由班级全体团员学生对其工作表现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为“很满意”的,志愿服务时数为40小时给予认定;评价为“满意”的,志愿服务时数按照基准档次30小时给予认定;评价为“基本满意”的,志愿服务时数按照20小时给予认定;评价为“不满意”的,志愿服务时数按照10小时给予认定。
6.将“上一学年基层班级服务时数达到20小时、并且实施班团一体化改革以来基层班级服务时数达到平均每学年10小时”作为下列选拔评优推优环节的必备条件,从实施班团一体化改革的下一学年度开始实施:
(1)校院两级团委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选拔任职条件。
(2)评选或推荐院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
(3)团支部“推优入党”的考察条件。
(4)其他需要考察学生骨干表现的推荐选拔环节。
五、工作保障
1.班级应根据工作需要依托即时通信软件建立班级团员群、班级学生群、团支委班委群和其他工作群,由团支委委员和班委委员按照分工进行群的管理工作;
2.除学校和学院规定必须现场进行的会议、学习、选举和活动外,可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信息发布、宣传动员、学习研讨、布置工作、征求意见、投票表决。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会议的发言和投票表决记录要及时整理并打印出书面版(记录人和负责人签字)汇总到相关的记录簿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09月